北京培力职业学院2023年统一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宪章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北京贝利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级别:专科
学校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贝利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院校大专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学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事会、考生、家长的监督以及各行各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办理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监事会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总量计划,根据近三年招生情况分析新生数据,综合考虑报考人数、办学条件和就业状况毕业生,按省份、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入场
第十一条招生规则
1、调整比例:按照招生省级调整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平行志愿提交的原则是“成绩第一,随意愿”;顺序提交的原则是“志愿者优先,遵循分数”。如果考生选择的专业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调整至未填补的专业;不服从重大调整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3、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处理按照招生省份规定执行。学校认可招生省份加分政策和规定,加分后按政策分数录取。
4、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实施“选科”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应遵循招生省份招生工作文件。
5、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须达到高职招生控制分数线由省规定。录取原则是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专业课程考试,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省规定的高职招生控制分数线。录取分数线按照全省择优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首选。
第十二条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语言要求: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无要求。
3、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要求:商务日语、应用西班牙语为高薪专业,毕业后可出国留学。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报北京市教委后执行。
学费:18000-23000元/年,高收费专业60000元/年。
住宿费:4800元/年。
教材费:500元。
军训费:500元。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参加大学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注册及入学资格审核要求
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初步审核。录取后,主管部门将进行复审。复试结果按照学院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邮政编码:100085
招生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真:(010)62956587
网址:
第十七条其他需要说明或说明的内容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以外的问题或因政策变化引起的问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培力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